为鼓励爱尔眼科学院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、塑造面向新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根据《中南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研究生手册》及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评定管理办法。
一、评定组织
1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,由学院综合办公室、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;
2、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组织评审。
二、评定对象
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三、奖项设置及比例
1、奖学金等级及额度
等级 | 额度(元) | |
博士 | 硕士 | |
突出贡献奖 | 8000 | |
一等奖学金 | 5000 | 3000 |
二等奖学金 | 3000 | 2000 |
三等奖学金 | 2000 | 1000 |
2、评选比例及计算办法:
1)突出贡献奖无比例限制;
2)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3%;
3)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5%;
4)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12%;
5)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,硕博士不分年级分别计算。
四、申报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:
1、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.5,且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者;
2、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;
3、在校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(一等奖申请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);
4、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者;
5、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项者;
6、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杰出贡献者。
五、评定时间
奖学金评定每年一次,按当年下发通知执行,实行动态管理。
六、评定程序
1、学院综合办公室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;
2、 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,经导师签字核实后上报学院;
3、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;
4、如有投诉或举报,一经查实,即刻取消评选资格。
七、评定权重(细则见附件2)
序号 | 内容 | 权重 |
1 | 成绩 | 15% |
2 | 学术科研成果 | 50% |
3 | 思政品德 | 10% |
4 | 学院及学校活动 | 10% |
5 | 导师推荐、医院科教意见 | 5% |
6 | 学院意见 | 10% |
八、奖学金的管理
1、奖学金由学院按捐赠方要求实行统一管理,专项使用;
2、学院根据捐赠方的要求确定奖学金的命名和发放形式;
3、 奖学金获得者应保持与捐赠方的联系,及时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科研进展。
九、有以下情形者,取消其奖学金获得资格,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
1、违反校纪校规、院纪院规的;
2、学习期间出现严重医德学风或思想品德问题的;
3、在评选过程中徇私舞弊或提交虚假材料的;
4、无故不服从学校、学院、教学医院管理的;
5、申请退学的学生,在办理退学手续时须退还所获奖学金及证书。
十、附则
1、本办法由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综合办负责解释;
2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
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