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

为鼓励爱尔眼科学院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、塑造面向新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根据《中南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研究生手册》及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评定管理办法。

一、评定组织

1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,由学院综合办公室、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;

2、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组织评审。 

二、评定对象

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
三、奖项设置及比例

1、奖学金等级及额度

等级

额度(元)

博士

硕士

突出贡献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8000

一等奖学金

5000

3000

二等奖学金

3000

2000

三等奖学金

2000

1000

2、评选比例及计算办法:

    1)突出贡献奖无比例限制;

2)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3%;

3)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5%;

4)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当年申请人数的12%;

5)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,硕博士不分年级分别计算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  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:

1、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.5,且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者;

2、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;

3、在校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(一等奖申请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);

4、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者;

5、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项者;

6、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杰出贡献者。

五、评定时间

奖学金评定每年一次,按当年下发通知执行,实行动态管理。

六、评定程序

1、学院综合办公室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;

2、 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,经导师签字核实后上报学院;

3、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;

4、如有投诉或举报,一经查实,即刻取消评选资格。

七、评定权重(细则见附件2)

序号

内容

权重

1

成绩

15%

2

学术科研成果

50%

3

思政品德

10%

4

学院及学校活动

10%

5

导师推荐、医院科教意见

5%

6

学院意见

10%

八、奖学金的管理

1、奖学金由学院按捐赠方要求实行统一管理,专项使用;

2、学院根据捐赠方的要求确定奖学金的命名和发放形式;

3、 奖学金获得者应保持与捐赠方的联系,及时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科研进展。

九、有以下情形者,取消其奖学金获得资格,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

 1、违反校纪校规、院纪院规的; 

 2、学习期间出现严重医德学风或思想品德问题的;

 3、在评选过程中徇私舞弊或提交虚假材料的;

 4、无故不服从学校、学院、教学医院管理的;

 5、申请退学的学生,在办理退学手续时须退还所获奖学金及证书。

 十、附则

 1、本办法由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综合办负责解释;

 2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   

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

  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